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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215640、0950215641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26 11:57:4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南新村8幢204房以王钰、洪韧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215640、0950215641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5登记9017451号。

  2024年8月22日,我局已核准上述不动产更正登记,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215640、0950215641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215640、0950215641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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