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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2071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27 17:54:2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路培英街8号405房以徐家福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2071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登记字号为0209886。

  2024年8月27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21300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2071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20719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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