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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52580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8-30 18:58:2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叶榕街6号5栋2梯2604房的产权以陈立豪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52580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1登记03095449。

  2024年8月30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23537案核准该业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52580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52580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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