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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462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469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03 18:17:1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天河区兴民路221号202房、天河区兴民路221号201房以广州钻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462号,登记字号为2020登记1300937。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46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20登记1300936。

  2024年7月30日,深圳市景泽伍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462号、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469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462号、
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469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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