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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2广州不动产证明第07057035号《不动产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07 23:59:5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东环街鸿悦南二街4号1804房以吴锦华、伍诗埼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不动产证明第07057035号《不动产证明》。

  2024年5月7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注销该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粤2022广州不动产证明第07057035号《不动产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2广州不动产证明第07057035号《不动产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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