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2预登02005037号《预告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大石街梓桐一街6号14栋4202房以邱汉明名义申领了22预登02005037号《预告登记证明》。
2024年08月9日,我局依据依据依据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2023)粤1521执1808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但22预登02005037号《预告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2预登02005037号《预告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0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