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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7044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7045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10 10:21:0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大道东1号6栋504房的产权以何丽珍、庾敬峰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7045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7044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16登记03317941。

  2024年9月10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28808案核准该业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7044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7045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7044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07045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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