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652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424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荔湾区中山八路6号之二1505房以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65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7登记1042489。以广州京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424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6016104。
2024年9月10日,我局依据(2023)粤0106执190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7登记1042489、2019登记6016104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652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424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652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20424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