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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177363、0300177362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20 16:03:1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金华路8号5栋601房的产权以王兴军,陆知秀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177363、030017736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花房0549098。

  2024年 9月19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33448案核准该业的转移登记手续,但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177363、0300177362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177363、0300177362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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