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7287号《不动产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天河区中山大道中534号3单元201房曹秀芳申领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7287号《不动产证明》,登记字号为2024登记06047252号。
2024年9月24日,该房申请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但曹秀芳遗失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7287号《不动产证明》现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7287号《不动产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