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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22364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122369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18:26:5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番禺区大石街景华南路30号10座1506以邓红霞、董剑驹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22364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122369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 :201065913。

  2024 年9月24日,我局依据申请人申请办理地址变更登记,现注销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22364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122369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065913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22364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122369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22364号,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210122369号《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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