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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证字第1812472、1812473、1812477、1812479号《房屋所有权证》、041802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25 15:11:3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狮岭镇新联路农电所的产权以花县狮岭镇农电所名义申领了粤房证字第1812472、1812473、1812477、1812479号《房屋所有权证》、041802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024年9月19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33794-03133798案核准该业房屋身份信息变更(企业改制更名),但粤房证字第1812472、1812473、1812477、1812479号《房屋所有权证》、041802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证字第1812472、1812473、1812477、1812479号《房屋所有权证》、041802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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