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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土地证(旧)110319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26 15:15:5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2号803房的产权以黄炳赚名义申领了土地证(旧)110319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024年9月26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35864案核准该业房屋所有权换证登记,但土地证(旧)110319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土地证(旧)110319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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