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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0813、0802081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30 18:01:24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恒大翡翠北街1号之二204房的房产以黄转娣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081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081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字号:21预登03004292 。

  2024年9月11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28821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0813、0802081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0813、08020814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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