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650043703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荔湾区荔湾路小梅大街2号2137房以王慧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650043703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2登记6000702。
2024年10月8日,该房屋产权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需收回原房地产权证,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650043703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650043703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