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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从证0112153209号《房地产权证》,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401529号、 0212001874《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11 19:00:0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以卢志平名义申领了粤从证0112153209号《房地产权证》,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401529号、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从化市支行名义申领了0212001874《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4年10月8日,我局已依据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房地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房地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房地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告期: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3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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