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41334号《不动产证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东环街鸿悦南三街4号1804房以云惟嘉名义申登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41334号《不动产证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1预登02011191号。
2024年10月15日,该房屋产权人云惟嘉办理增量房转移登记,需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但原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41334号《不动产证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1预登02011191号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41334号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