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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C1023560、C5423031《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11:17:0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花城北路118号C座406房的产权以陈晓敏、陈龙华名义申领了C1023560、C5423031《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花房0304030。

  2024年10月17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47483案核准该业析产登记,但C1023560、C5423031《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C1023560、C5423031《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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