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证穗花字第0300121575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2024年10月15日,申请人持(2023)粤0106执1228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凰北路23号地下车库79号车位产权的转移登记并注销全部登记事项。
经核查,该产权以朱红莉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穗花字第0300121575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花房0501521。我局依法已以2024登记03143080核准登记,但粤房地证穗花字第0300121575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证穗花字第0300121575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