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6398号《不动产权证》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608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向阳南路一巷13号6幢801房的房产,以余琼名义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06398号《不动产权证书》,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608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4年10月22日,我局已依据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4)粤0111执589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告期:2024年10月22日至11月1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