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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花0300097157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22 18:17:2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64号701房的产权以张迁名义申领了穗花0300097157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花房0414099。

  2024年10月22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52835案核准该业房屋所有权转移,但穗花0300097157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穗花0300097157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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