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20297292号《房地产权证》和1220155120《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22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29号38座2101房的不动产以施福福名义申领了122029729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14登记12301493号;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市支行名义申领了1220155120《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14登记12301493 号;以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22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1登记13020865号。
2024年10月17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23)粤0118执60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注销14登记12301493号和21登记13020865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1220297292号《房地产权证》和1220155120《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22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1220297292号《房地产权证》和1220155120《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22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