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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86000号、第10086001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5538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06 18:15:0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林边一路2号3幢1405房的不动产以林晓萍,吴程文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86000号、第10086001号《不动产权证书》;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5538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9登记12458897号。

  2024年10月22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24)粤0106执7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注销19登记12458897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86000号、第10086001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5538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86000号、第10086001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5538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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