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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3186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5965号、第1007436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06 18:15: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学优二街2号604房的不动产以黎海操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3186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2登记13038592 号;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59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2登记13038592号;以郑嘉俊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7436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2登记13178873号。

  2024年10月21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2023)粤0104 执293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注销22登记13038592号和22登记13178873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3186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5965号、第1007436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23186号《不动产权证书》和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15965号、第1007436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2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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