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246322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位于保利紫林香苑自编4号楼、5号楼、11号楼、12号楼 自编5号楼A梯 8层803房以邓安荣、陈广燕、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246322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4预登01322798号。
2024年11月5日,我局已以2024预登06003615号案核准该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246322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预登穗字第0120246322号《广东省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