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No:0016799《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万寿北街8号1-4层房屋以广州市公安局名义申领了No:0016799《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登记字号为统204615号。
2024年10月31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67122号案核准该业的转移登记,但No:0016799《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No:0016799《广州市房地产权属证明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