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证字第2168194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大石镇城西路怡居新村24幢504房以何建丰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2168194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 :19990408269。
2024年11月8日,我局依据申请人何建丰申请办理析产登记,原证已具结遗失,现注销粤房地证字第2168194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19990408269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房地证字第2168194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证字第2168194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