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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940038912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天河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08 17:27:2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天河区盈溪路彩晖街18号206房以邱文英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940038912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9登记9035004号。

  2024年11月8日,我局依据(2024)粤01民终20363号《民事判决书》该业由穆安琪所有,但粤房地权证穗字940038912《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940038912《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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