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432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3933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天河区东圃黄村西路82号1708房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432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1043162号,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3933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2登记09077842号。
2024年11月11日,我局依据((2024)粤0106执55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2019登记1043162号、22登记09077842号他项权利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432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3933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4327号《房地产他项权证》、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03933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