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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150028961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11 18:14:3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黄埔区红山三路65号502房以杜正明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150028961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3登记11000944。

  2024年11月7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11031410号核准该业补证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150028961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1150028961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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