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共证字第C0518434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黄埔区丰乐南路28号大院4号1105房以刘玉名义申领了粤房地共证字第C0518434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登记字号为2004交登27651号。
2024年11月7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11031412号核准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但粤房地共证字第C0518434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共证字第C0518434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