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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544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11 18:28:1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万科培山园自编号U1栋,连体 培山街18号(自编号U1栋,连体) 1层104房 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城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544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8预登5611801。

  2024年11月11日,我局已以2024预登05004127核准该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544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5444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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