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房地证字第292207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越秀区先烈南路青龙坊第5幢169号101房以叶茂才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292207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统538724。
2024年11月12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1283558号案核准该业继承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292207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292207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