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2525103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路大鹏街5号807房,以罗彬翠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2525103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4交登7095。
2024年11月8日,罗益章,罗彬翠,罗赐文申请办理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路大鹏街5号807房的转移登记,需收回原房地产权证。申请人罗益章已具结原粤房地证字第C2525103号《房地产权证》确有遗失,因瞒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粤房地证字第C2525103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3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