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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15158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22491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87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13 17:03:1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天河区天阳路142-144号负一层27号车位以广东华强嘉捷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广东蓬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名义分别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15158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22491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87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6登记9011629号、2020登记1062137号、21登记01225851号。

  2024年11月08日,我局已以24登记06056687号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转移登记,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15158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22491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87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15158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22491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870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03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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