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61423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位于越秀区北较场路朱紫寮40号403房以张雪华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61423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2登记1045352。
2024年11月13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1286310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61423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61423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 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