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集地证字第0121254号《集体土地房产证》、穗集地共证字第004609号《集体土地房产共有(用)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黄埔区庙头村丹桂里10号以张树财名义申领了穗集地证字第0121254号《集体土地房产证》,以张艳贞名义申领了穗集地共证字第004609号《集体土地房产共有(用)证》,登记字号为2007集登11002994号。
2024年11月12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11031713号核准该业注销登记,但穗集地证字第0121254号《集体土地房产证》、穗集地共证字第004609号《集体土地房产共有(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穗集地证字第0121254号《集体土地房产证》、穗集地共证字第004609号《集体土地房产共有(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