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520026814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位于广州开发区开创大道知山三街1-17号(单号)负二层317号车位以张志远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520026814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2登记5308459。
2024年11月14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5115198号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520026814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520026814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