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穗集体证字第0093704号《集体土地房产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16:51: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位于黄埔区大沙镇姬堂村合庆围东下街27号的房屋以李钜彬名义申领了穗集体证字第0093704号《集体土地房产证》,登记字号:黄统28454号。

  2024年10月31日,依据《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三条围”地块范围不动产权属注销登记事宜的批复》(穗埔府函[2024]202号)依嘱托办理李钜彬的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但穗集体证字第0093704号《集体土地房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集体证字第0093704号《集体土地房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