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埔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范围内产权注销登记(共14份)事项的公告
现有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茅岗股份经济联合社提供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出具的《鱼珠街关于提请区政府同意茅岗经联社收回改造范围内西华片地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的复函(办文[2021]301号)(附件1)及《关于黄埔区茅岗社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复》(穗旧改复[2011]5号)(附件2),申请办理黄埔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范围内的产权注销登记(共14份)(附件3)。
为保障权属人利益,现将申请办理注销的不动产信息进行公示,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二层)提出异议。如无异议,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广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穗规划资源规字〔2023〕7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办理上述房屋的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1.《区政府办公文办理情况复函》(办文[2021]301号)
2.《关于黄埔区茅岗社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方案的批复》(穗旧改复[2011]5号)
3. 《黄埔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范围内的产权注销登记清单(共14份)》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关于黄埔区茅岗路以西城中村改造项目改造范围内产权注销登记(共14份)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