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项目需要,张房清向我中心申请出具林木权属证明,现将林木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11月6日止)提出,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出具林木权属证明。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增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大厅
联系方式: 020-82631194
申请人 | 集体土地权属单位 | 证明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公顷) | 宗地四至 |
东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张房清 | 中新镇团结村山口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三经济合作社、第四经济合作社 | 林木所有权 |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团结村 | / | 2.8 | 中新镇团结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 中新镇团结村第一经济合作社 | 中新镇团结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三经济和作社、第四经济合作社 | 中新镇团结村第二经济合作社 |
公告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