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粤房字第2172077号《房屋所有权证》、番集建总字第20-002690、字【1988】第20-00269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公告
位于番禺区横沥镇义沙村大安围的不动产以何业根名义领取了粤房字第2172077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字号为南登记19882012620号)和番集建总字第20-002690、字﹝1988﹞第20-002690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字号为南集用2042523号),核准登记的房屋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36平方米,用地面积为3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集体。
2017年3月1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作出《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征﹝2017﹞35号),征收上述集体所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该房屋产权登记。
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4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