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151号)
现有申请人胡灼华持位于番禺区大龙街太学大街二巷3号(原番禺市石基镇石岗西村太学大街二巷四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4797667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8-021007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继承、变更登记。
该房产原以胡伦初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111.87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112.89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112.89平方米办理继承、变更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8月31日至 2023年9月21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