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粤房地证字第1122925号《房地产权证》和番府集建(1997)字第15-010325号/字第00006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公告
位于原番禺市灵山镇新沙村三队的房屋以卢润波名义领取了粤房地证字第1122925号《房地产权证》和番府集建(1997)字第15-010325号/字第00006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字号分别为番登记90106774号、番登记2157878号,核准登记的房屋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52.49平方米,用地面积88.1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集体。
因上述房屋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征收并已拆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该房屋产权登记。
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1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