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860477号《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坐落为黄埔区广河高速以南,九龙大道以西(不动产单元号:440112101010GB00015W00000000)的土地以土地使用权人名义领取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860477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11860750号。
2023年9月19日,我局作出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12802号《关于收回JLZL-B-0(JLZL-B-1-1、JLZL-B-1-2、JLZL-B-1-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收回上述以2019登记11860750号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局已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限期申请办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因土地使用权人逾期未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9修正)第八十一条规定,我局将依职权对该登记事项予以注销,同时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860477号《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如对以上注销登记事项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黄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黄埔区开泰大道603号大壮国际广场东南门G1栋首层、二层)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