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位于原番禺县万顷沙镇沙尾一村义和围的房屋,以陈德胜名义领取了粤房字第2501752号《房屋所有权证》,核准登记的房屋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48.3平方米,用地面积48.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集体。
因上述房屋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征收并拆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该房屋产权登记。
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7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