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189号)
现有申请人郑新玲持位于番禺区化龙镇挹勋大街3号(原番禺县化龙镇明经村四队)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399855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7-008253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胡冠华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59.69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60.90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60.90平方米办理变更、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06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