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450023459号《房地产权证》的公告
位于原南沙区横沥镇长沙东街55号的房屋以卢润祥名义领取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450023459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2登记4001645号,核准登记的房屋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77.7平方米,用地面积67.62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集体。
因上述房屋已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征收并已拆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该房屋产权登记。
如对以上事项有异议,可以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8号)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1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广州市南沙区不动产登记中心,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