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香港委托书申请办理房产赠与登记的公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三东大道南凤凰安置区河畔东路6号之三202房、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三东大道北凤凰安置区河畔西路2号之二)
兹有申请人郑桂珍受冼洪强委托,持编号为深办第66781号《委托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三东大道南凤凰安置区河畔东路6号之三202房、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三东大道北凤凰安置区河畔西路2号之二的房产赠与登记手续。
为保障公民物权,维护房产安全,现特对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1号政务中心二楼)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20日
广州市花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