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3〕209号)
现有申请人张志刚持位于番禺区东环街雍睦门巷一横2号(原番禺县沙头镇龙美村雍睦横巷二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165947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09472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更正、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张炎根、张志光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39.70平方米,占地面积39.73平方米,建筑面积67.40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39.69平方米,占地面积39.69平方米,建筑面积68.06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将张志光更正为张志刚,用地面积39.69平方米,占地面积39.69平方米,建筑面积39.69平方米办理更正、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24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 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2月1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1月13日
(联系人:董伟杰,联系电话:020-84645819)